台灣的法務部發表,高雄大寮監獄挾持人質事件第二份調查報告,並提出懲處,當中典獄長陳世志及副獄長賴政榮被記大過及調職。報告指陳世志面對危機,冷靜沉著,未釀成囚犯以外的人員傷亡,但指揮系統失能,領導無方,未能掌控囚犯情況,應變處理能力不足,損害矯正機關聲譽,情節嚴重,認為他不適宜擔任獄長職務,決定調為矯正署組長。賴政榮錯估情勢,未能掌握狀況,決定調為矯正署專門委員。

至於戒護科長王世倉,就未依規定向典獄長通報,制止破壞槍械彈藥室,令囚犯輕易脅持典獄長等,決定將他調為明陽中學總務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