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建議放寬乙類保安員的年齡上限,由六十五歲提高至七十歲,六十五歲的持證人士,除申請時要出示醫生證明,隨後每兩年亦要再提交一次。文件引述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指,把年齡上限提高五年,配合每兩年一次體格檢查的規定,可在人口政策目標,與維持保安服務質素和市民信心之間,取得適切平衡,亦避免為持證人造成過大負擔,屬合理的安排。
現時持有乙類許可證的保安員,可以在大型屋苑擔任護衛工作,但年齡上限是六十五歲。另外持有甲類許可證的保安員,只可在單幢式私人住宅工作,不設年齡限制,但在六十五歲後要每兩年接受一次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