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大學生會會長梁麗幗,下午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院頒令指政府第二階段政改諮詢不合適,指示重啟諮詢。入稟狀提出,根據零四年人大就基本法釋法,人大常委會只能確定是否修改行政長官選舉辦法,並無權決定如何修改,有關辦法應由特區政府提出,再交給立法會審議。她認為人大常委會提出由提委會提名的框架,牴觸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而法庭有責任澄清八三一框架是否與基本法一致。梁麗幗稍後申請法律援助。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回應說,司法獨立是香港核心價值,任何人都有自由提出司法覆核,不存在她接受與否,林鄭月娥重申政改每一步都按照憲制程序要求,會密切注視事件發展,又指要達致一七年普選,時間緊湊,擔心時間表被擾亂,影響落實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