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陳婉嫻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標準工時委員會不認同一刀切訂明工時水平,建議強制僱傭合約列明僱員工時、用膳及超時等安排,是偷換概念,勞工界不會收貨,指僱員的議價能力很低,重申工聯會要求訂立每星期標準工時四十四小時。她指,代表勞工界參與委員會討論的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包袱很重,會向他進一步了解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