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同意立法規管工時,在僱傭合約清晰列明,僱員的食飯、休息時間及超時工作如何處理。勞僱會勞方代表吳秋北在本台節目說,這個並非委員會最終向政府提出的建議,他們會繼續商討細節,強調合約是立法基本標準,要有清晰合約,否則無法執行。吳秋北認同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婉嫺說,如果委員會昨日提出的是最終方案,是誤導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