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討論是否修改議事規則,列明如果議員在會議討論事項中,涉及的金錢利益,屬於香港全體或部分市民共同享有,就毋須披露,並列明議員在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討論立法建議時,只需要在第一次會議發言時披露涉及金錢利益,毋須每次發言都重複披露。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表示,委員會認為確保議員披露金錢利益是十分重要的原則,必須堅持,但亦要確保會議程序不會因為議員重複披露利益,而受到不必要阻礙,因此建議修改議事規則,並已經獲大多數議員支持。
不過,人民力量陳偉業表示,立法會利益申報制度已經千瘡百孔,議員演繹和執行制度時,存在很多灰色地帶,反對放寬披露利益的做法。公民黨郭榮鏗就認為,議員毋須披露共同利益的建議,容易令議員跌入利益衝突、以權謀私的陷阱,影響立法會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