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否決簡化議員披露金錢利益的議事規則。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指,早前委員會已經取得共識,讓議員討論立法建議時,只需要在第一次會議發言時披露涉及的金錢利益,毋須每次發言都重複披露,以及免卻議員披露,屬於市民共同享有的金錢利益,他才在大會提出修改議事規則,批評部分議員突然改變立場,做法「離譜」,不能接受,感到驚訝和遺憾。民主黨劉慧卿就指,有議員改變立場之外,亦有在諮詢時無表態的議員突然反對建議,批評他們的做法不尊重議會。

根據紀錄,公民黨毛孟靜和工黨何秀蘭,在早前諮詢時表明贊成建議,但她們在發言時就反對,認為建議會削弱立法會的公信力。而在諮詢時未有表態的黃毓民,就批評建議降低立法會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