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提出,由政府委託具公信力人士,例如前法官,就政改舉行大型民意調查,並舉行電視辯論,了解市民對政改的取向,給議員參考。民主黨劉慧卿表示,贊成由政府進行民調,但議員要承諾按照民調結果投票的同時,政府亦要承諾,民調一旦顯示大部分市民反對政改方案,就會重啟政改諮詢程序,否則民調將失去意義,市民亦會欠缺參與動力。
公共專業聯盟莫乃光對建議有很大保留,認為陳弘毅的建議,政府的參與程度較高,公投的意味亦較重,中央和特區政府未必接受,而且目前民意分化,與其花精力進行民調,誘使議員和市民支持政改方案,不如要求人大常委會撤回不合理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