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心集團因為旗下食肆麵包中,內藏一隻膠手套,被法庭判罰七千五百元,立法會食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成員黃碧雲認為,食物品質與購買人不符罪最高刑罰,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是過輕,對大集團沒有阻嚇力,需要檢討。她又批評,美心已累積達一百四十多次案底,當中有五十多宗屬同類個案,是不重視食物安全,她已去信食環署查詢處方有否按機制,就美心的違規情況扣分,並會在委員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