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袋收費下月一日起,由三千多間大型連鎖零售店,擴至全港超過十萬間店舖。法例列明,因食物衛生而使用的膠袋可獲豁免,其中包括「非氣密包裝」的食物,如飯盒和袋裝麵包。有市民指定義未夠清晰,又指部分食物已經包裝,可獲豁免並不環保。環保署解釋,草擬法例時不想就每種食物作出不同安排,法例原則是要視乎食物是否跟外界妥善分隔,希望市民有實際需要才取用膠袋。

署方又指,若一個膠袋同時盛載新鮮食物和日用品可獲豁免,會令法例出現漏洞,措施效用亦會削弱,又指擴大收費涉及很多小商戶,有需要給商戶同市民多些時間適應,法例生效第一個月,署方人員若發現違規會先口頭勸喻,若商戶無修正才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