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纜車公司的經營權今年底將屆滿,政府建議今年五月修訂《山頂纜車條例》,明年向纜車公司先行批十年期經營權,並有機會再延續批多十年。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修訂。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表示,山頂纜車公司已向政府提出六億元發展計劃,包括將載客量提高超過六成,增至二百名乘客;又建議擴建及翻新兩個終點站。他說初步認為發展計劃可行,政府樂見其成,而纜車公司亦希望獲批二十年經營權。張炳良說,政府仍有權招標轉換承辦商,因此不會接受不合理條件。

有議員關注纜車票價「無王管」,張炳良指纜車一直被定位為非公共交通公具,屬旅遊性質,因此票價不受政府規管,政府認為政策不應改動。但他相信票價受市場供求影響,加上政府評估補地價時,都會考慮公司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