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頒布判詞,解釋拒絕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的原因。判詞指,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需要申請一方,證明上訴有機會成功,以及原審判決有邏輯問題。不過法官不接受申請方提出,原審法官在案中引導陪審團作裁決的觀點,指出原審法官總結案件時正確無誤。上訴庭法官亦認為,郭炳江一方在現階段提出的證供,未能證明上訴有真正成功機會,因此拒絕郭炳江保釋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