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前,未能表決成立創新及科技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向立法會提出,撤回立法會大會已通過成立創科局的原決議,會將新議案再提交立法會審議。立法會法律顧問早前提出,原決議在上一財政年度內未能實施,有機會已過時失去法律效力,照原議案再申請撥款可能會面對司法覆核挑戰,認為政府為謹慎起見應重提議案。

商經局常任秘書長何淑兒在審議原議案的小組委員會上解釋,政府並不同意決議失效,但為務實省時決定重提議案,強調不會成為先例。政府會在本月內重提與原決議類似的議案,經大會通過後再向財委會申請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