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星期三將繼續辯論財政預算案,財政司長曾俊華回應議員後,將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就十七名議員提出的三千九百多項修正案作出裁決,指社民連梁國雄提出的三千三百四十九項修訂,其中三千二百八十六項不可提出,而其餘六十三項修正案,以及其他十六位議員提出的五百五十五項修正案都可提出。曾鈺成指,梁國雄提出的修正案中,有三千二百多項可以組成一千六百多對的修正案,是以去年的相同形式,即「一對一對」的方式提出削減不同時期的開支,認為都是「瑣屑無聊」或「無意義」。他指。議員提出修正案動機並非考慮因素,但要考慮修正案會否影響立法會有效運作。

政府認為,議員所有修正案都不應獲准提出,以免不必要地延長立法過程,又指梁國雄和人民力量議員的修正案,違反議事規則。政府亦認為,適時通過預算案至關重要,因為臨時撥款只足以維持四至五月的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