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有議員認同在選舉開支方面應該嚴謹,但部分人士在申報單據下出錯只是技術出錯,並非不誠實,若只是因加減數出錯都要調查是矯枉過正,當局要提供清晰標準及指引。亦有議員認為應提高不用發票及收據的選舉開支每項一百元下限,或者採用每月定下一個總銀碼的下限。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劉江華指,在選舉前會推出新的填報指引,亦會為候選人舉行簡介會,但他指難以為寬免金額定下一個合理上限。選舉事務處表示,候選人可以向法庭申請寬免令,法庭會考慮情況而決定是否批准延後遞交申報書。過往候選人雖然可能會出現加減出錯的問題,但佔比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