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零二年遺囑,將八百三十億元遺產全部撥歸華懋慈善基金,高院其後裁定基金只是遺產的「信託人」,非直接「受益人」。基金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但被駁回,於是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案件今早開審。 華懋慈善基金代表律師指,龔如心的自製遺囑,只由簡單句子組成,認為只是就遺產如何處理給予方向,相信她是想無條件將遺產饋贈給華懋慈善基金,而並非想以信託形式處理遺產。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反駁指,龔如心在遺囑上列明,基金交託由聯合國秘書長、中國政府總理及香港行政長官組成的管理機構監管,認為是反映龔如心想遺產運用應受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