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發表新一份審計報告,指屋宇署原定零七年清拆所有四千五百幢單梯樓宇的天台僭建物,但到今年仍然有三十三幢單梯樓宇的天台僭建物未有清拆。審計署又發現,屋宇署在處理僭建物舉報時,有四千多個僭建個案,未有按指引在視察後六個月內,發出清拆令,有個案在屋宇署視察八年後才發出清拆令。有一百四十多份的未獲遵從的警告通知,無在規定的四個月內,向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其中有個案因為寫錯業主名,拖了九年都未「釘契」。
而截至去年十月,有六萬八千多份清拆令未獲遵從,超過兩成已經發出超過六年,部分更已經發出三十年都未遵從,批評「釘契」安排對阻嚇僭建成效不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