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指,每一個免費電視節目持牌人,均須根據《廣播條例》和有關條款提供服務,如不想繼續提供服務,需得到通訊局和發牌機構、行政長官以及行政會議同意。根據亞洲電視的牌照期限,公司需提供服務至明年四月。假如亞視提早停止服務,相信通訊局會根據《廣播條例》,適當處理和收回頻譜,包括作出懲處、警告、吊銷牌照或撤銷牌照。
蘇錦樑又表示,已邀請香港電台就準備提供服務作出計劃,但認為需要時間,港台不可能立即提供服務,對港台而言亦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