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廉政公署揭發,交通事務局兩名人員涉嫌收受賄款一千六百萬元,操控公共停車場短期管理服務合約。刑事起訴法庭即時羈押兩人和一名涉案商人,禁止另外三名疑犯離境,和採取其他強制措施。

調查指,負責運輸管理的主管和工作人員,受賄及長期收受其他不法利益,協助三間管理公司非法取得公共停車場管理服務。三間公司由一二年至今,獲判六十多次的停車場管理服務,佔澳門約七成的停車場管理服務合約,金額接近六千八百萬元。而有關管理公司長期未有按合約規定,派足夠管理員和清潔員在停車場工作,兩名公職人員會預先透露巡查消息,以便涉案公司作人手調配;交通事務局表示,高度重視事件,會全力配合調查,並已對涉案人員提起紀律程序,並會加強內部管理及監督機制,堵塞漏洞,採取措施確保公共停車場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