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未有聽過中央計劃在今年內起草制訂《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任命辦法》,難以評論。他認為在大原則下,包括行政長官選舉制度,要根據現有的相關方法,包括基本法、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及五步曲同本地立法的途徑處理,認為是較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