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報導指,中央計劃起草制訂《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任命辦法》,港區人大代表劉佩瓊指,根據中國憲法,委任地方官員有一定要求,但具體程序如何做,現時未有完整說明,認為制訂有關任命辦法,可將例如宣誓等程序規劃化,有關構思可確保行政長官服從中央管治。

劉珮瓊又指,政改方案在入閘門檻等方面,已有適當放寬,又批評泛民立法會議員,未有明確指出可以如果修改選舉辦法,造成政改死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