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突擊搜查旺角一間零售店,涉嫌出售一批未經註冊的眼藥水及藥膏,藥物以日文標籤,初步資料顯示部分眼藥水標示含有第一部毒藥「新斯的明」,亦無香港的註冊編號。署方繼續調查,並強烈呼籲市民不應購買或使用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
含「新斯的明」的眼藥水為處方藥物,須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不適當使用可導致眼部疼痛和不適,視力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