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在網上公布上月審議的國安法草案第二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草案共分七章八十二條,兩度提及港澳地區,指港澳特區及同胞有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及國家安全的責任。律政司長袁國強晚上回應指,草稿提出原則性問題,香港作為中國的一部份,出現在法案內容並不奇怪,國安法仍未完成立法程序,不存在香港是否適用的問題。
袁國強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都表示,全國性法律若要適用於香港,就要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先要徵詢基本法委員會意見等程序,民建聯葉國謙認為,將香港寫入審議稿是完全正常及有需要,不認為會損害一國兩制,亦不存在加快本港就二十三條立法。公民黨郭榮鏗則指,國安法不能在香港實施。民主黨涂謹申關注國安法一旦通過,港人返回內地後,會否被追究在港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