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監察部通報,被國際刑警組織以紅色通緝令追捕的貪官李華波,潛逃新加坡四年後,今日被遣返回國。

李華波是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涉嫌貪污公款九千四百萬元人民幣,一一年潛逃至新加坡。中新兩國雖然沒有締結引渡條約,但在中方提出司法協助請求下,新加波凍結李華波的涉案資產,逮捕並起訴他,以不誠實接受偷竊財產罪,判監十五個月,並在李華波今日出獄後,將他遣返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