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在一個電視節目表示,人大常委會公佈的國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審議稿,有兩段提及香港,並非要箝制或壓迫香港,只是表明香港是國家一部分;港澳市民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早已寫在國家憲法。若果要將國安法引入本港,要先諮詢特區政府,並配合廿三條立法,否則國安法在香港無支撐法例,難以執行。至於何時及以什麼形式立法,由特區政府決定。

梁愛詩又話,內地重修國安法,是因應經濟、環境、資訊、糧食安全等新發展,亦加入依法治國及以民為本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