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界南總區指揮官呂漢國在一個電台節目,回應大圍美林放狗老翁死亡案,一名智障人士被控謀殺後撤回控罪的案件。呂漢國解釋,當時警方暫控智障男子謀殺,不代表不繼續調查被告有無不在場證明,又指搜證工作需時。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涂謹申不滿警方解釋,指警方在可能掌握當事人不在場證明下,仍落案控告,本身已可能違反程序,加上事主無能力潛逃,根本不必急於控告。他又批評警方至今仍拒絕調查事件,亦拒絕向事主道歉,無助挽回公眾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