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指,過去一年接獲177宗有關家居裝修的投訴,主要涉及裝修費用爭拗,後加費用及工程完工日期等。其中一宗個案,事主前年七月,委託一間公司裝修單位,被收取二千元度尺費,表示如果最終無選用該裝修公司,度尺費可用作購買傢俬,但裝修公司其後指只可用作訂造傢俬。事主到去年十月打算訂造傢俬時,就被指使用期限已過,但就可以用作訂造一萬元以上傢俬。另外有個案,投訴人不滿裝修公司工程「錯漏百出」,又追收合約無列明的後加費用。另外有投訴人,不滿裝修期太長,令他要額外支出租金。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委託裝修工程時,應訂立詳細及清晰的合約,並定期核實進度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