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去年收到二百零六宗,涉及使用資訊及通訊科技的侵犯私隱投訴,較前年上升超過一倍。消委會指,市民在社交網站上一個「讚」、在網上搜尋過某類產品以及會員登記等,都可能被蒐集成為有用的商業數據,繼而進行推銷,商戶亦可通過資料合併科技,利用從多個平台蒐集的數據,推算用戶的身分,用戶資料更可能被竊取,最終引致經濟損失。

消委會提醒市民,必須時刻保持警覺,不要隨便提供個人資料,同時加強電腦保安、定期更改帳戶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