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藥房的男店員,向內地遊客推銷花膠時無說明價錢是以每兩計,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兩星期,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要還柙。法官斥責被告破壞香港作為購物城市的美譽,指殷實商人必須清晰回答顧客的價格查詢,但被告當時答得含糊不清,答非所問。法官又指,貨品價錢牌處於成人的膝蓋水平,上面「五百八十」及「兩」字中間有其他字,數字亦明顯較大。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家庭經濟支柱,而且只是店員,並非主動行騙。被告黃馮益前年十一月在任職的銅鑼灣仁軒藥房,向一名內地遊客推銷花膠時,無說明貨品價錢單位,將花膠切片後才告知價錢是以每兩計,要求對方支付一萬八千多元。遊客最終支付一萬元,四個月後到藥房暗中錄音,被告再以同一手法推銷花膠,遊客於是向海關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