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公布,由今年八月一日起,正在供強積金的市民,如果患上末期疾病,剩餘壽命在十二個月或以下,可以提早提取強積金。申請人必須獲註冊西醫或註冊中醫簽發證明,並在簽發的十二個月內,向相關受託人提出申請。有關公告獲立法會通過後,積金局將公布新安排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