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在本台節目說,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的問題,可以考慮由本港人員,代內地出入境部門,在香港替旅客辦入境內地的措施,程序需要修改《基本法》附件三。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可以研究由中央授權香港執法人員,在高鐵西九總站進行有限度執行內地法律,包括檢查證件和行李物品,但不包括拘捕權力。不過,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就認為不可行。

他解釋,估計一地兩檢涉及最少五條法律,如果這些法律可以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將來國安法亦可以這樣做,認為是絕對不能接受,不應該為了一條鐵路,大幅度破壞一國兩制。他指,與其扭曲基本法,不如看看有甚麼實際安排,例如在車上進行安檢,而不破壞一國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