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和房協初步研究在明年初推出「重建公務員樓宇先導計劃」,在不虧蝕的情況下,將公務員合作社地盤重建作居屋用途。計劃以需求主導形式進行,要求合作社所有業主同意下提出申請。房協會代業主補地價,再以未補地價計的市價或最多溢價一成收購單位。業主在單位被收購後,可以用綠表身份,購買房協的二手居屋單位。不過房協要求發展地皮最少達一萬平方呎,即是要有幾個鄰近的合作社才可以一同提出申請。房協估計,在深水埗、九龍城及東區一帶,有較大發展潛力。

有合作社大廈業主指,大廈樓齡五十多年,業主都期望重建,但要業主自行集合百分百業權,才能提出重建並不實際。協助業主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說,房協應考慮放寛百分百業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