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三十七歲男子,下午在總統府前自焚,送院醫急救,仍未脫離危險期。警方指,自焚男子並無政治動機,純粹是不滿朋友與母親的官司獲地檢署不起訴,認為司法不公而引火自焚。
這名男子下午四時許,先在228公園用汽油淋身,再步行前往凱達格蘭大道的總統府前,憲兵發覺有異吹哨制止,這名男子揮舞剪刀,再用打火機點火自焚。憲兵用滅火器撲滅男子身上的火勢,但他全身有八成燒燙傷,送往台大醫院急救。警方表示,這名男子曾因精神問題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