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汕頭市原紀委書記邢太安,涉嫌行賄及受賄,被開除公職及黨籍; 省紀委調查指,邢太安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又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情節嚴重,決定收繳違紀所得,將他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十一歲的邢太安,曾任茂名市檢察院黨組書記及代檢察長,一一年底出任汕頭市紀委書記,去年底廣東省紀委通報,邢太安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接受調查。去年廣東有三十二名紀檢監察官員,因違紀違法受到查處,包括邢太安及梅州市原紀委書記李純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