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十二歲內地出生男童,九年前持雙程證來港後,一直逾期居留至今,男童同外婆下午到入境處自首。入境處向男童發出行街紙,可居留二十八日,其後要再續期;而男童外婆就因涉嫌教唆他人逾期居留被捕,獲准保釋候查,兩婆孫對處方決定表示高興,指日後出街不用再擔驚受怕。

入境處就指重視有關個案,現階段會先核實兒童的身份,並調查其他涉案人士,若證據充分,會對相關人士提出檢控。入境處又指,完成司法程序後,會再審慎考慮相關因素,包括人道及恩恤理由,就遣返事宜作出決定。發言人指,當事人做法剝削了兒童接受正規教育的機會,並對兒童身心造成深遠影響。入境處會將個案通報內地,聯繫男童父母,若男童短期未能遣返原居地,會就他留港期間上學事宜聯絡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