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大學生會會長梁麗幗,就政改第二階段諮詢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高等法院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梁麗幗一方指,人大常委會只能「確定」是否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但無權決定如何修改。政府根據人大八三一框架進行諮詢,是錯誤和誤導公眾,要求法院推翻諮詢結果。政府一方指,基本法清楚列明全國人大的角色,人大的決定在本港具有法律效力。若果政府在諮詢過程不理會人大決定,提交違反八三一框架的政改方案,最後必遭人大否決。
法官區慶祥表示,申請司法覆核一方無申請禁制令,無法阻止政改方案通過,質疑司法覆核的價值。梁麗幗一方回應說,若法院批准司法覆核申請,會再申請禁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