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繼續跟進十二歲無證男童的個案。消息指,入境處向男童發出行街紙,不等於已批准他有居留權,主要考慮到當局調查需時,而男童本身沒有任何身份證明文件,又認為他潛逃機會低,發出行街紙是以便當局繼續調查。
消息又說,入境處在遣返前,會先尋找男童在內地的父母,確保他遣返後有人照顧,至於入學方面,由於讀書是兒童的基本權利,若男童短期內未能遣返內地,入境處會聯絡教育局作出入學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