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人民力量」成員譚香文及譚得志,上星期五在星島報業集團主辦的「全港校際辯論比賽」總決賽示威,阻礙活動舉行。集團旗下的《星島日報》及《英文虎報》,昨天向三人發出律師信,指他們的行動令活動受到妨害、滋擾及中斷,給主辦機構造成損失,要求賠償,並承諾不再在主辦機構日後的活動作同樣行為,律師信要求三人於五天內回覆,否則展開法律訴訟。星島集團早前已經向警方報案。

梁國雄回應指,不明白星島集團主席何柱國,在事件上有何損失,看不到民事訴訟的理由,又指如果示威者向出席活動的官員示威,就要面對民事起訴,會無日無之。他又指,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日後出席同類活動,仍會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