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議員陳偉業,被控在一三年元旦遊行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高等法院駁回陳偉業的上訴。判詞指,陳偉業當日參與的行動,明顯是一項未經批准的集結,他是明知集會性質仍繼續參與,並非無意或不小心置身其中。加上證據顯示陳偉業在現場企圖控制或領導集結,因此駁回上訴。

陳偉業對判決表示失望,指判決可能令日後到集會示威現場負責協調的人士,都可能被控,會再考慮上訴。陳偉業早前被裁定於一三年元旦遊行後,號召示威者發動游走中環多處道路,令交通嚴重擠塞,被判罰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