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結束例會,主席梁智鴻表示,成員同意立法規管工時,及要用法定形式規管僱主及僱員簽署合約的大原則。他說,委員會將研究如何保障弱勢員工,會有經濟顧問做研究,包括工時、薪金及超時工作情況,希望盡快有結果。梁智鴻又說,在制定相關政策時,要視乎僱主能否承受,及本港的經濟情況。
委員會勞方代表吳秋北認為,要規範工時長、收入低及無償加班情況。資方代表劉展灝說,等待經濟顧問的報告,取得相關數據,再研究如何協助工時長、技術低的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