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廿三歲青年去年十月佔領行動期間,在網上討論區,號召及煽動他人參與佔領中環非法集結,早前承認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履行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

另外,兩名十八及廿九歲男子,被控在去年佔領旺角期間襲擊警員,其中一人罪名成立,判罰款四千元,其中二千元賠償案中警員被打跌的眼鏡。另一人獲不提證供起訴,自簽二千元守行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