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賦予消防處長酌情權,因應安全和緊急考慮,協助舊樓提升系統,事後追回費用。
她指,業主現時遵照條例,安裝自動灑水系統存有困難,因為部分樓宇結構不適合安裝,亦有業主是清貧長者,或法團成員移民或失蹤,令工程拖延。她提出的修訂是參照目前建築物條例下,賦予屋宇署長有權為建築物先改善,後追討費用的做法。她強調修訂對政府帳目不會有影響,若果有技術困難,亦希望政府自行提出有關草案,協助舊樓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