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國漁船船長被指在日本領海偷捕珊瑚,早上在橫濱地方法院被判入獄一年,及罰款一千萬日圓,折合約六十三萬港元。今次是日本法院首次就中國漁船在日本領海非法捕撈珊瑚,作出實刑判決,不作緩刑;亦是針對在日本領海違法作業的罰金上限,自去年十二月由四百萬,上調至三千萬日圓後的首次判決。

判決書指,四十六歲被告方東兵去年十二月下旬駕駛漁船,在日本伊豆列島附近海域偷捕珊瑚,違反漁業法。橫濱海上保安部隊自去年十月至今,已拘捕五名被指在海上非法作業的中國人,包括方東兵等四人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