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開始審議政改決議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在會上發言時表示,政府提出的普選方案,是切實可行,亦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規定,若獲全體立法會議員三分之二通過,就可以在政改「五步曲」走出關鍵一步,全港五百萬名合資格選民,可以在2017年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若被否決,只能沿用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由一千二百人選舉委員會選出。
譚志源說,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將通過本地立法,修訂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長官候選人將按民主程序提名後產生,提名委員會一千二百人的界別劃分、名額及產生辦法,亦會透過本地立法處理,方案亦調低提名門檻,建議不少於一百二十名提委及不多於二百四十名提委支持,就可以推薦候選人,每名委員以不記名方式,最少投兩人參選,以提高提名程序競爭性,及讓委員可以更自由作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