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正審議政改決議案,律政司長袁國強表示,不認同民主黨何俊仁指,人大常委會無權規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如何修改的講法,他認為人大常委會在政改五步曲內,負責在第二步確定產生辦法可否修改,以及在第五步是否批准修改,認為人大常委會就修改辦法的核心問題作出決定,可以令五步曲更順利完成,認為議員不應過度狹窄演繹人大常委會的權力。

對於議員黃毓民引述學生代表指香港司法獨立受到蠶食,基本法已經失效,袁國強表示完全無法律和事實基礎,基本法是特區憲制性文件,不論政治意見,也要遵從,而香港司法獨立也受到充分尊重。至於民主黨胡志偉提出,先落實立法會普選,袁國強就認為,是違反人大常委會零七年和去年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