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HK)表示,就「不同股權架構」的概念文件諮詢結果顯示,市場普遍支持就修訂上市規則進行展開第二階段諮詢,焦點包括容許不同投票權或業務重心在大中華區的公司,在港作第二上市。交易所會盡快完成建議草案,與持份者討論後再作修訂,計劃最快下月至第四季初,刊發建議作正式諮詢。
港交所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指,「同股同權」仍然會是本港的市場常規,即使可容納不同投票權架構的企業上市,但相信只會限於某些公司在特定情況及規限下適用,不預期這架構變得普遍。而在第二階段諮詢中,交易所有責任考量多個原則,包括市場最佳利益、公眾利益,及能否吸引優質公司來港上市,為投資者提供更多選擇。過去的情況反映,若可容納不同股權架構,會是企業選擇上市地的因素之。
在早前的概念文件諮詢中,來自上市公司的回應中,三分一支持可容納不同股權架構,三分一反對,而其他反對修訂的包括小投資者及港交所參與者。
因應阿里巴巴去年未能在港上市,最終轉到美國掛牌,引發本港應否容納「同股不同權」的企業上市的討論。雖然本港一直奉行「同股同權」的原則,但內地科網企業冒起及龐大的融資需要,市場亦有意見認為香港應研究吸納這些企業上市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