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繼續調查一名五十九歲女子昨日在大角咀一間理療中心,接受電流脈衝療程期間猝死的事件,五十七歲理療中心女負責人,涉嫌違反診療所條例,被扣查一日後,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上旬向警方報到;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對事件表示關注,指警方正循有人無牌行醫的方向調查,不便評論。他說,事件涉及能量輸出的美容儀器,局方正聘請外國顧問,研究本港是否適合規管這種能量輸出的美容儀器,預計今年內有報告,明年就內容及立法建議向立法會交代,希望任期內推出法案。
衛生署署陳漢儀指,涉事的美容儀器屬中度風險級別,本港未有特別規管這類儀器使用。衛生署晚上接受傳媒查詢時說,基於有關理療中心就脈衝電療儀器有關醫療效用的聲稱,涉事的儀器可視作醫療儀器的一種;根據衞生署紀錄,涉事的電療儀器沒有在醫療儀器行政管理制度下表列,署方亦沒有接獲因使用涉事儀器所引致的醫療事故報告。此外,私營醫療服務現時由專業醫療人員及醫護機構的相關註冊條例規管。任何人未經註冊從事有關專業執業,或營辦未經註冊的醫護機構,即屬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