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十九歲應屆文憑試考生在元朗的反水貨活動中襲擊警員,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十二個月感化令。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曾經被同學歧視,應該明白被歧視的苦處,日後若參與政治活動,應該思考自己的行為是否正面、有建設性,不要讓人感到被歧視。裁判官要求被告證明自己值得社會依靠,行事為人都要多負責任。被告譽韋崙的代表律師指襲擊警員是一時衝動,已向被襲警員道歉,有深切反省及悔意。譽韋崙離開法院時表示滿意裁決,指後悔襲警,但不後悔參與反水貨客行動。

譽韋崙承認三月時,參與激進組織的反水貨客行動,在元朗揮拳打傷一名警員。他早前認罪,並在庭上向警員鞠躬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