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三十八歲印傭,因多次掌摑僱主兩名年幼子女,被控七項虐兒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判監五個月。

印傭去年開始受聘,她的僱主在家中安裝閉路電視監察,在翻看片段時發現被告在照顧他們一對分別四歲及兩歲姊弟時,多次掌摑兩人及打他們的手。裁判官指,被告曾虐打兩名小童超過二十次,而片段見到被告長時間看手機,並非在管教兩名小童,又認為案中四歲女童的作供,沒有刻意說謊的理由,判被告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