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對酷刑聲請統一審核機制,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指,在統一審核機制實施後,簡化申請表格內容及改善會面安排等,將入境處平均審核時間由二十五個星期減至十五個星期,預計在一五至一六年可就最少二千宗聲請作決定。

有議員指,雖然審核時間加快,但目前仍有超過九千八宗聲請未審核,認為即使提升到每年二千宗仍太少,亦有議員指,在申請期間,有關人士不能工作、上學,甚至到圖書館,認為是浪費時光,認為當局可以安排有關人士當義工。當局指,審核需要當值律師服務,現時每日審核的宗數已由八宗增至十一宗,已不能再加。